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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濂水**风段防洪工程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濂水**风段防洪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区**镇,距**区城12km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工程综合治理堤防长3879m,工程干流起于黄家河**左岸,止于银昆高速辅**,并与下游已治理堤防衔接。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加固濂水河干流左岸堤防3759m,桩号濂左53+700~57+459;**支沟黄家河左岸堤防120m,桩号王左0+000~0+120;加固涵洞1座、**踏步4座;**堤顶防汛道路3759m。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