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变更通知
编号: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6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条款作出如下变更:
一、变更原因及理由
本次招标文件资质条款的调整,系为进一步明确资质表述、与现行资质管理政策保持衔接,原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不存在错误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表述,系采用工程建设领域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广义理解,涵盖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原资质条款旨在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水利类工程监理业务的相应能力,内容合法有效。
鉴于现行资质管理政策对水利类监理资质的表述已进一步明确,为使招标文件表述更加清晰、避免潜在理解偏差,现对资质条款进行细化说明。本次调整未改变原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原资质条款内容与调整后条款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上具有一致性。
二、资质条款修正内容
原条款: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修正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修正后,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资质表述的部分均以此为准。
三、澄清说明
根据现行资质管理政策,对本次资质条款的调整补充说明如下: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原“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已于2021年停止办理,仍在有效期内的该类资质证书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届满,符合原资质条款要求。
关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原“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已由甲、乙、丙三个等级调整为甲、乙两个等级,原丙级资质在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有效期届满后通过延续换发乙级资质证书。本次调整后的条款明确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与原条款要求保持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条款均不变。标书代写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公告,因未及时获取本次变更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下载日期: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