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片区]和[凤凰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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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2026-03-28

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现依据《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园区东片区]法定图则(已批),规划调整范围涉及D5-2-2、D5-2-3、D5-2-4、D5-2-5地块。其,D5-2-2地块用地面积4646平方米,****停车场库用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社会停车场(库)、货运场站”,备注为“规划”;D5-2-3地块用地面积1534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3.0”,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D5-2-4地块用地面积591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0”,配套设施为“—”,备注为“批件”;D5-2-5地块用地面积628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为“2.5”,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根据[**碧眼片区]法定图则(已批),规划调整范围涉及01-13、01-14、01-15、01-16、01-17地块。其,01-13地块用地面积35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14地块用地面积27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加油加气站”,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01-15地块用地面积30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交通场站用地,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公交首末站”,备注为“依据政府批件”;01-16地块用地面积160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为“4.0”,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17地块用地面积197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为“4.0”,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片区采用“地块”和“控制单元”两种方式进行规划控制

1.控制单元

鉴于[**碧眼片区]法定图则已规划有DY01、DY02、DY03控制单元,本次拟划定DY04控制单元,单元总面积20.66公顷,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产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建筑总量56.7万平方米,规划居住建筑总量上限值40.4万平方米。社区级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正面清单:幼儿园、社区儿童游戏场地、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长者服务站、公交首末站、便民服务站、托育机构等符合用地适建用途的配套设施)。备注:“1.DY04开发单元采用规划容积总量控制方式,单个地块指标可在规划许可阶段给予明确;2.开发单元的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为刚性控制内容;3.非独立占地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应按照《深标》及相关标准规范确定,可整合同类型设施,建设位置优先在原地块落实,可结合用地出让情况调整;4.在不改变单元主导功能、不突破单元总量、不减少公共利益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可微调单元范围内用地边界,鼓励商业、配套设施集设置;5.为提升片区道路交通循环,单元内可增设支路、公共通道;6.单元内规划1处不低于27****学校,规模、位置经规划主管部门专题研究后确定”。

2.规划地块

01-13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223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备注“—”。

01-14地块规划为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用地面积278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加油加气站”,备注“—”。

01-15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28062平方米,容积率为“—”,配套设施为“幼儿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住宅用地容积率不超过3.1”。

01-16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608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备注“—”。

01-17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4182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备注“—”。

(二)道路调整

衔接深莞**际线局部调整科林路线位,红线宽度30米;在01-15地块北侧规划新增一条市政支路(光泰路),红线宽度16米。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9日至2026年4月27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gm/

(二)实地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厦一楼厅

3.******办事处

地址:**市**区**街道光翠**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 邮寄。邮寄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厦;收件人:方工;联系电话:0755-****6385;并在信封上注明“[****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g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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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

文档附件:

附件:[****园区东片区]和[**碧眼片区]法定图则01-13、01-14等地块规划调整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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