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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义新欧(**)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集疏运道路三(次坞段)房屋征迁社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迁地点
本项目位于**省**市次坞镇
2、项目名称
义新欧(**)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集疏运道路三(次坞段)房屋征迁
3、征迁单位
****政府
4、项目概要
****人民政府实施义新欧(**)枢纽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集疏运道路三(次坞段)房屋征迁,经勘测,本次拆迁共涉及房屋21栋,征迁涉及砖混及简房简棚小计面积4850㎡,折合一层面积7424㎡(含砖混1楼1229㎡、砖混3楼831㎡、砖混4楼304㎡、简房1288㎡、简棚1192㎡)。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4月6日止;
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75-****0137
电子邮箱:****@qq.com
****政府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