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2026年磷石膏产消动态平衡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二、 购买单位:****
三、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评审、评估和评价服务,三级目录评估和评价服务,目录代码为B0702。
四、购买内容:****信息化局提供磷石膏产消动态平衡评估和评价服务。包含:对当年新增磷石膏产生量与消纳量(利用量+无害化贮存量)等社会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技术性评估服务。
五、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经费预算: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0万元,从2026****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经费-磷石膏产消动态平衡评估技术服务”经费预算中列支。
七、购买方式:按照《****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信息化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项目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磷石膏综合治理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标准,以确保2026年全市新产生磷石膏实现综合消纳量(包括综合利用量和无害化贮存量)与产生量实现动态平衡为目标,为对7个产生磷石膏县(市)区开展产消平衡评估核验和现场踏勘提供技术和专家咨询服务,按季度形成新增磷石膏产消动态平衡评估技术报告。
九、承接标准
(一)服务方应符合《****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规定的承接主体资格;
(二)须为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具备有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研究、设计、咨询能力,并应有较强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与省、市、****政府部门、企业(机构)的沟通协调能力。
****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公示时间及响应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示内容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30日至4月3月。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3日17:00前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具体联系方式如下:标书代写
地址:******中心四号楼六楼629室
联系人及电话:孔老师 0871-****0515
监督电话:087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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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