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83622xx/202603-0000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年产喷水织物150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文号: | 枞开环审〔2026〕4号 |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058 |
年产喷水织物150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喷水织物150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该****经济开发区**园区,占地50亩,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新增智能高速喷水织机、全自动穿经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喷水织物15000万米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一、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委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织造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织造废****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采用“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须达到《喷水织机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T/JX001-2018)中高回用率水质标准,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废水排放****处理厂接管限值,****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省地方标准 DB34/4811-2024)表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加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加弹区域设置的隔板及集烟装置收集后,通过一套“静电除油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产臭部位加盖封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运营期加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化学纤维制造工业”NMHC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该标准表4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该标准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值。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定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包装材料、废丝、不合格品、污泥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废润滑油、润滑油空桶、含油抹布、油泥、废加弹油桶、废活性炭、废结焦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应按照标准建设一般固体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四)施工期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沿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并设立标志牌。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申办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分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22MAE77P566M)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