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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刷经寺镇“吊脚楼”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暨梭磨河上游水生态环境综合修复和水土保持能力整治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刷经寺镇,属于**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土保****广场工程区(地块一、二)及两山理论教****广场工程区。主要建设市民休闲活动和避灾连廊、公共卫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瞭望塔、文化宣传设施及边坡绿化;****停车场、木平台、健身区域、斜面种植池、雕塑、座凳及下凹式绿地。同步实施透水铺装、雨水管网、硬地排水沟及生态滤床等海绵设施,并进行场地平整和绿化种植,旨在提升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及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