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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民**安迪尔乡X684线K28处桥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蓝海****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民**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民**安迪尔乡,属于改扩建公**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3-30m中桥,全长97.5m,全宽8.5m,净宽7.5m;配套建设引道长度1.230km,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8.5m,路面宽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步实施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设置禁令标志、单柱标志及附着式桥梁铭牌等;配套建设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及密目网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旨在恢复灾区道路通行能力及生态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