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教育局(郑****学校二期)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3-30 09:35 至 2026-05-29 09:3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4126.3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凤栖街东,晨阳**、广成街西 | |||
| 经度 | 113.960300 | 纬度 | 34.7943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18 至 2026-01-2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凡广生 | 单位联系电话 | 136****1940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凡广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6****194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教育局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岳新波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2****911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清阳街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教育局(郑****学校二期)地块位于**县凤栖街东,晨阳**、广成街西,宗地面积为24126.379m2(36.1896亩)。根据《****政府关于**县2016年度第十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207号)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教育局(郑****学校二期)地块原土地权为信王村,原用途为耕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及****政府关于《**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LB03-01、LB03-02、LB03-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牟政文〔2017〕19号),****小学用地。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教育局(郑****学校二期)地块2017年之前主要为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蔬菜;2017年至今未利用,其中2021年至2022年地块内东部为临时停车点(停放附近村民渣土车辆)。本地块历史上未出现过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未存在过集贸市场、供销社、村办及家庭式小作坊等、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无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处置利用、填埋;无工业废水、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地块范围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土壤异常气味和异常颜色。地块内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无较大变动,未超过**省土壤A层背景值,表明地块未受到外来污染的影响,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可接受水平。 本次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用地、村庄、居民区、项目部、道路、鱼塘、地表沟渠等。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1km范围内存在****公司、**县大孟镇禾丰保鲜库、3户个体养鸡户、2户个体养牛户,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且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产生的污染物对本调查地块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地块为耕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小学用地,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101/T 176-2025)中8条污染物识别内容,本地块污染物识别内容均判别为否,因此本次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证明无可能的污染源,可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满****小学用地的开发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