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年3月27日
由于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推送不完整,**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与**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显示不一致,现更正如下:
2、原公告中2.1项目概况;
更正为: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心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开发区**街162号)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修缮改造现有实验楼,修缮改造建筑面积 3664.76平方米。其中,****实验室3582.59平方米,包括改造2间实验室为高光照人工气候室、人工气候培养室,面积为106.4平方米,增加室内墙体保温板、通风系统、电加热升温系统、增设配电设施等;其他实验室(含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修缮面积为3476.19平方米,主要进行墙面翻新、吊顶及门窗更换等,其中楼梯间、走廊内墙面采用无机涂料,实验室内墙面采用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吊顶采用金属龙骨铝合金方形板吊顶,门窗更换为60系列断桥铝合金框(6+12+6)中空玻璃门、窗,其**生间门采用肯德基门。中短期可调库面积82.17平方米,主要安装保温板、铺贴防滑地板,**PLC自动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
(4)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3、原公告中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更正为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
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年03月28日08:00时至2026年04月03日17:30时(**时间,下同)
5、原公告中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更正为招标人:****;联系方式:李烁0311-****070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晓红、沈伟0311-****1886;邮箱:****@163.com。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6年3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