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苏木畜产品包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6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2030m2,层数为2层;包材库建筑面积为330m2,层数为2层;污水泵房建筑面积为100m2,污水池200m2,硬化面积为2055m2 ,同时建设配套设施以及采购相关设备。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莫苏木畜产品包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024000(请注明“****莫苏木畜产品包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12: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预公示期
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7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莫苏木镇
联系人:吴凤辉
电 话:134****67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街道小新地组团306国道东、****商贸城A区A7(1、2)号楼3-302室
联系人:155****7691
电话:邢女士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