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30
各县(市、****监管局、****分局:
按照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市局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公司承担2025年工业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抽查工作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
二、抽查产品情况
(一)电源适配器产品。共抽查11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11家)的1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和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1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7%。不合格项目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共抽查17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17家)的2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外壳冲击、跌落、结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错接、熔断器、防异物侵入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6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0%。不合格项目为结构、爬电距离、熔断器。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共抽查27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27家)的30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铭牌、电动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短路保护、使用说明书、尺寸限值、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蓄电池防篡改、制动断电功能、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整车编码、制动性能(干态)、结构、标识与警示语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7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3.3%。不合格项目为铭牌、短路保护、使用说明书、尺寸限值、车速限值、脚踏骑行能力、蓄电池防篡改、结构、标识与警示语。
(四)移动电源产品。共抽查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接触温度限值、设备标志、高温外部短路和过充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五)路由器产品。共抽查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5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爬电距离、电气间隙、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设备标志、1GHz以下辐射发射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六)老年手机产品。共抽查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设备标志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七)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共抽查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配光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八)汽车后视镜产品。共抽查5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5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曲率半径、反射率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九)汽车喇叭产品。共抽查4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4家)的5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一般要求、声压级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产品。共抽查2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2家)的3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2hr容量、大电流放电、低温容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十一)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产品。共抽查2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0家,经销企业2家)的2批次产品。本次抽查重点对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全部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如下工作:
强化抽查结果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对于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和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经销企业,要依法开展后续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监督销毁或者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并依法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完善后处理反馈机制。
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后处理反馈机制,将后处理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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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
2025年工业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