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将《**洋浦国际粮油物流加工产业园一期小麦加工仓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4月29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项项目名称:**洋浦国际粮油物流加工产业园一期小麦加工仓储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内泓洋**侧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投资建设的**洋浦国际粮油物流加工产业园一期小麦加工仓储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保税港区内泓洋**侧,地理坐标为:(E:109°11′27.232″,N:19°44′28.765″)。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小麦****建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的小麦加工车间一座,其中在制粉车间建设1条600吨/日小麦加工生产线,1条400吨/日小麦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小麦4.5万吨储存立筒仓一座。小麦制粉车间为七层的35.5m高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7385.45m2。面粉、麸皮库一座(含面粉成品库两栋,麸皮库一栋)23.3m高,建筑面积8162.42m2。同时,预留了一座挂面车间位于地块西侧。
本项目现已完成整改并进行调试,且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已落实到位。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其所需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核实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并根据《**洋浦国际粮油物流加工产业园一期小麦加工仓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文件(儋审环函〔2024〕1号),制定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在此基础上,建设单位****集团****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于2026年2月9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编写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基本无重大变化,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稳定,符合环保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本项目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出具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根据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本验收报告后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澳****公司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季建军138****4926
通讯地址:****开发区嘉洋路与兴浦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