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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七坊镇老村庄客栈(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省**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七坊镇环**侧,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座(1#~4#)3~7层高的商业楼及1个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3714.06平方米;****广场、景观绿化(绿化面积2060.50平方米)及综合管线工程;同步实施基坑开挖、土石方平衡(挖填总量1.17万立方米)及水土保持措施,旨在完善区域商业配套设施并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