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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巴仁乡古勒巴格村人居环境整治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同禾****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巴仁乡古勒巴格村,属于乡村道路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巴仁乡古勒巴格村主干道进行提升改造,总长度5.2公里,建设内容涵盖道路拓宽、安装路沿石、入户道路硬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配套建设6座简易桥和5处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工程总占地面积2.6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61公顷,临时占地0.08公顷,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完善基础设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