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30 10:11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风电场项目配套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鹤**府前路2****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418000
联系电话:0745-****3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风电场项目配套110千伏送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托口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风电场项目配套11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省**市**市托口镇境内。项目总投资14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风电场****电站110kV线路工程:****风电场升压站1Y间隔,止于清江湖110kV变电站4Y间隔,**架空线路路径长度7.2km,其中双回路单边挂线1km,单回路6.2km;**杆塔23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铁塔10基,单回路耐张角钢铁塔10基,双回路直线角钢铁塔1基,双回路耐张角钢铁塔2基。(2****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拟扩建1个出线间隔(4Y),不新增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线路穿越涉及的**省生态保护红线(雪峰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及****清江湖湿地公园,应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施工废水须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减少土地占用和地表扰动。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2.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进行输电线路路径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电场强度 4kV/m、磁感应强度 100μT)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规范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 4.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排查与应急准备,防止因施工破坏、设备故障等引发次生环境问题。 5.做好公众沟通与信息公开。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间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与公众沟通和主动开展科普宣传,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依法公开环保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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