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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分局 |
| 2026-03-30 |
| 2026-03-30 10:13 |
| 有效 |
| 暂无 |
| 关于《****铁盒制罐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关于《****铁盒制罐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铁盒制罐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 《****铁盒制罐包装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县赵屯镇张新庄村88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振环****公司 | ||
| 公示时间: | 2026.3.30 | ||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市**县赵屯镇张新庄村88号,主要从事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拟计划投资1500万,租赁空置厂房,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购置全自动剪板机、全自动焊身罐机、喷漆、喷塑一体机、烘干机、全自动捆扎机等设备,并配套给排水、变配电等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5000万套金属空罐的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喷塑、喷漆、固化、烘干、打胶及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过滤棉+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喷塑、喷漆工艺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喷塑、喷漆、烘干、固化、打胶、烘干工艺及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涉及表面涂装的工业,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塑粉桶、不合格品、废除尘器收集颗粒、漆渣经厂内集****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县政务公开网及******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838 |
| 邮箱: | ****@qq.com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