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园区20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3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昌盛村昌盛500kV变电站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2°47′23.58″,北纬44°28′31.48″。该项目在昌盛500kV变电站220kV侧利用南侧第3、9预留间隔**2个220kV出线间隔,间隔内导线采用截面2×630mm2(母线)钢芯铝绞线,间隔内新增设备。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占地面积为586.50m2,不需新征用地。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减少土地扰动面积;材料堆场和临时堆土采取拦挡和苫盖防护,利用站区现有排水管线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的活动产生影响。运营期应根据电气设计需要,变电站间隔扩建后,根据石头厚度及粒径等相应要求,恢复原有碎石铺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少****电站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应采取物料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限制施工车辆速度,减少车辆和刮风引起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建筑材料应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污染。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应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对大型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措施,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出现施工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间隔内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变电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他固废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严格落实电磁环境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选取加工精良的设备及配件,避免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火花放电。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暴露(居民区) 控制限值4kV/m、100μT的要求。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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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