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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山门东路(松环路-金田路)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项目面积∶2.7447公顷。
(二)项目位置∶
东∶至邻空地、
西∶至邻道路、
南∶至邻空地、
北∶至邻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镇松南村、南****委员会。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属于可以征收情形。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3月28日至2026年4月6****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政府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在拟****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原文件岚征预公告〔2025〕20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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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