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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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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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委员会关于**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6〕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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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建设内容 |
**隔离波浪桩1250米,桩长6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80,主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钢棒;**连通管线;经六街雨排口附近**1#潜水泵、万宝湖西南侧**2#潜水泵;**连通闸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水闸,闸孔尺寸采用3孔布置,闸孔内设工作闸门;闸上设人行桥,采用30厘米厚的干砌石护砌,下设砂砾石10厘米,无纺布一层;拆除修复人行步道;低密度布置水体卫士和水培净化。 主要工程量:隔离波浪桩1250米,连通管线136米,连通闸1座,闸上设人行桥1座(人行桥面高程为144.5米,桥宽1米,海漫长15米),潜水泵2台,拆除修复人行步道800平方米,智能闸门3套,水体卫士和水培净化17组等。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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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 |
施工招标 |
公开招标 |
2026年4月 |
****交易中心 |
7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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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1.5 财务要求: / 。 1.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及姓名。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项目机构成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023〕2号执行,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公示期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标书代写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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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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