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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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30 10: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勇 110 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1164、0512-****2902

邮 箱:fsc3@hbj.****.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高勇 110 千伏线路工程

**省**市**旅游度假区(锦溪镇、周庄镇)境内

****

******公司

建设****~高勇110kV线路工程,2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3.03km,其中**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5.99km,利用已有110kV四回杆塔补挂110kV双回架空线路(同塔四回(备用1回))路径长约4.74km,**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576km,利用已有管廊敷设110kV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724km。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牵张场及临时道路采取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跨越场采用搭跨越架等临时措施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8)****锦溪省级湿地公园、****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本项目未进入****锦溪省级湿地公园、****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在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明确****锦溪省级湿地公园、****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严禁在湿地公园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严禁在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占地,严禁向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排放废水、污水,倾倒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9)淀山湖(**市)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保护措施:本项目架空线路穿越淀山湖(**市)重要湿地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立杆塔5基,穿越****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新立杆塔1基。施工期应尽可能地缩小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同时采用无人机等展放导引绳方式,分段放飞分级展放完成跨越段的架空线路导线和地线的架设,严禁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牵张场。塔基施工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严禁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排放废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内的施工时间;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施工道路,在现有道路无法通达施工场地时设置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铺设钢板减轻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道路和塔基周围进行生态恢复。确保施工活动不破坏淀山湖(**市)重要湿地、****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

(10)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一档跨越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跨越段长度680m,不在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内立塔,不在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内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严禁污染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水体。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中的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限值要求;

(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4)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显眼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不超载,经过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

(4)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落实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实施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有效清洗出入车辆、车辆密闭运输、实施喷淋洒水抑尘、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确保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2)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或单位宿舍内,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的化粪池中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外排。

(3)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和淀山湖(省级重要湿地)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一档跨越长白荡(市级重要湿地),未进入****锦溪省级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和淀山湖(省级重要湿地)。施工期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禁在长白荡、****锦溪省级湿地公园、淀山湖水体及附近的水域内清洗施工车辆和机械,严禁向上述水体排放废水、污水,倾倒废弃物,乱丢弃各类垃圾等。确保长白荡、****锦溪省级湿地公园、淀山湖水体水质不受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处理方案,及时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架空线路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架空线路需按设计要求保证导线对地高度:同塔双回架设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17m;同塔四回(备用1回)架设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20m。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架空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满足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证导线对地高度,以降低可听噪声,确保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沿线的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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