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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1MA0Q32L141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顺 |
| 裴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自治区**市**王爱召镇生成永村 |
| ****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自治区******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0.****861111 纬度: 40.****027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6 |
| 鄂环审字〔2023〕2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500 |
| 5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1MA0Q32L1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润澄达****公司 |
| ****0602MAK291EF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益铭检测技术****公司 |
| ****0121MAD8XQDM1A,****0282MA3ERPJU71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3371 |
| 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在氯甲烷合成装置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182m2钢结构框架,**1套盐酸钙法深脱析装置,**与原有盐酸钙法深脱析设备布置在**钢结构框架内。原差压法深脱吸单元作为备用。整条生产线包括1 套盐酸常规脱吸单元,生产能力为80000t/a;2套盐酸钙法深脱析单元和1 套备用盐酸差压法深脱析,每套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 80000t/a,合计产能 160000t/a,备用盐酸差压法深脱析生产能力 80000t/a。 (2)技改后2套盐酸钙法深脱析单元,每套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 80000t/a,合计产能160000t/a。 (3)**一座固废库,位于浆渣触体处理装置区, 占地面积1500m2。 | 实际建设情况:(1)在氯甲烷合成装置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182m2钢结构框架,**1套盐酸钙法深脱析装置,**与原有盐酸钙法深脱析设备布置在**钢结构框架内。原差压法深脱吸单元作为备用。新增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112000t/a,技改后钙法深脱析合计产能为192000t/a。氯甲烷工艺总体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新增盐酸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112000t/a,产能增加16.67%,产生废水增加,废水为0.5%稀盐酸,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3)**一座固废库,占地面积为4400m2,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 |
| (1)在氯甲烷合成装置南侧预留空地**,占地面积182m2钢结构框架,**1套盐酸钙法深脱析装置,**与原有盐酸钙法深脱析设备布置在**钢结构框架内。原差压法深脱吸单元作为备用。新增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112000t/a,技改后钙法深脱析合计产能为192000t/a。氯甲烷工艺总体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新增盐酸钙法深脱析生产能力为112000t/a,产能增加16.67%,产生废水增加,废水为0.5%稀盐酸,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 (3)**一座固废库,占地面积为4400m2,在原有厂区内建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未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四周设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现场封闭作业,建筑材料存放于库房或严密遮盖,散体材料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型运输车;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须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得外排。 2、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硅粉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尾气除尘塔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0123-2021) 中相应限值要求;白炭黑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两级酸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一根25.7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氯气和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浆渣触体处理酸性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一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应限值要求;甲醇制氢装置解析气送至定向转化装置进行焚烧处理,定向转化焚烧尾气经余热回收+半干式急冷塔+布袋除尘器+盐酸冷却及吸收系统+二级酸洗及高效除雾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5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中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酸洗+碱洗+高级氧化塔+水洗+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氨、硫化氢及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氯气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氮氧化物、甲醇、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相应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处理与回用,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钙法深脱吸装置废酸水用氢氧化钠中和、 浆渣触体处理装置酸性气体碱洗废水、海绵铜压滤废液加入氢氧化钠沉淀、定向转化装置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脱盐水站含盐废水全部****处理站高盐高COD处理单元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处理站低盐含油高COD处理单元处理。 污水处理站高盐高COD处理单元、低盐含油高COD处理单元产出淡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浓水送深度膜分离处理单元处理。深度膜分离处理单元处理产出淡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 浓水送四效蒸发单元处理。 4、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处理厂区渗漏情况。如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相关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加重和扩散。 5、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6、根据《报告书》和《技术评估报告》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对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进行处置,硅粉加工装置产生的铁渣送浆渣处理装置,作为原料铁粉使用,白炭黑装置收集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催化剂、废氯化钙、废吸附剂、废导热油、杂盐等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氯甲烷合成单元钙法深脱吸装置产生的残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定向转化装置产生的焚烧废渣、焚烧飞灰、废耐火材料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 定期交由****公司和**市静脉产业园****公司处置;浆渣触体处理产生的滤渣进行属性鉴定,按照鉴定属性进行处置;以上各类固废均不得乱弃。 7、建设单位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1、加强了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四周设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现场封闭作业,建筑材料存放于库房,散体材料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遮盖、封闭;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不外排。 2、新增两套硅粉加工生产线产生粉尘通过新增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检测,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0123-2021) 中相应限值要求;新增一套气相白炭黑包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2m高气筒排放,酸性气体经两级盐酸洗涤+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1根25.7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白炭黑2座料仓顶部分别配套小型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验收检测,颗粒物、氯化氢、氯气和氮氧化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新增浆渣触体处理盐酸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二级碱洗经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验收检测,氯化氢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应限值要求;新增甲醇制氢装置产生的废气送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定向转化焚烧尾气经余热回收+半干式急冷塔+布袋除尘器+盐酸冷却及吸收系统+二级酸洗及高效除雾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5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验收检测,烟气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中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依托原有,恶臭气体经过酸洗+碱洗+高级氧化塔+水洗+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验收检测,氨、硫化氢及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相应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经验收检测,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氯气厂界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氮氧化物、甲醇、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相应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相应限值要求。 3、落实了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次技改后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包括氯甲烷合成、浆渣触体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脱盐水站排放的含盐废水。 氯甲烷合成单元产生碱洗废水、浆渣触体处理产生的碱洗废水和滤液去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配水池+气浮+碱热聚+四效蒸发+生化+低压RO”、地面冲洗废水去低盐含油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中和+气浮+聚合+湿式催化氧化+中和+沉淀过滤+低压RO+纳滤”,膜分离深度处理系统主要为高压RO;地面冲****处理站(低盐含油高COD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进入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中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4、落实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建立了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度,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并定期进行例行监测,可及时发现厂区渗漏情况。根据近期的例行监测结果,厂区未发生渗漏情况。如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开展相关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加重和扩散。 5、强化了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验收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6、本次新增固废有氯甲烷工段盐酸钙法深脱废催化剂(CaCl2溶液)、气相白炭黑除尘灰、甲醇转化废催化剂及 PSA废吸附剂、废导热油、水解浆渣、湿细硅粉、污水处理站污泥、杂盐。其中盐酸钙法深脱废催化剂(CaCl2溶液)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送去污水处理装置;白炭黑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甲醇转化废催化剂2~3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PSA废吸附剂15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5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按未产生,待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水解浆渣暂定为危废,产生量为3520t/a,暂存于危废库,交由****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定向转化装置进行焚烧处理,杂盐送至内****公司和**奕德康****公司处置。建设单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7、建设单位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了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并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150621-2025-064-H)。 |
| 1、新增两套硅粉加工生产线产生粉尘通过新增四套布袋除尘器,未新增尾气除尘器,****工程处理设施一致。经验收检测硅粉最大排放速率为8.9×10-2kg/h,小于环评预测硅粉加工颗粒物排放速率0.032kg/h,因此硅粉加工颗粒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新增浆渣触体处理废气经碱洗塔尾气经经一级酸洗+水洗+二级碱洗经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与环评一致。属于污染防治措施改进。 2、水解浆渣暂定为危废,产生量为3520t/a,暂存于危废库,交由****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定向转化装置进行焚烧处理,杂盐送至内****公司和**奕德康****公司处置。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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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 | 0 | 0.42 | 0 | 0 | 0.4 | 0 | / |
| 3.22 | 1.02 | 27.62 | 0 | 0 | 4.24 | 1.02 | / |
| 5.04 | 0.95 | 4.97 | 0 | 0 | 5.99 | 0.95 | / |
| 3.422 | 0 | 12.02 | 0 | 0 | 3.422 | 0 | / |
| 1 | 本次技改后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包括氯甲烷合成、浆渣触体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脱盐水站排放的含盐废水。 氯甲烷合成单元产生碱洗废水、浆渣触体处理产生的碱洗废水和滤液去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配水池+气浮+碱热聚+四效蒸发+生化+低压RO”、地面冲洗废水去低盐含油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中和+气浮+聚合+湿式催化氧化+中和+沉淀过滤+低压RO+纳滤”,膜分离深度处理系统主要为高压RO;地面冲****处理站(低盐含油高COD 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进入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中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冷却用水标准要求 | 本次技改后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包括氯甲烷合成、浆渣触体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及脱盐水站排放的含盐废水。 氯甲烷合成单元产生碱洗废水、浆渣触体处理产生的碱洗废水和滤液去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配水池+气浮+碱热聚+四效蒸发+生化+低压RO”、地面冲洗废水去低盐含油高COD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中和+气浮+聚合+湿式催化氧化+中和+沉淀过滤+低压RO+纳滤”,膜分离深度处理系统主要为高压RO;地面冲****处理站(低盐含油高COD 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站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进入高盐高COD污水处理系统中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 经验收检测,1#高盐高COD处理系统和2#低盐含油高COD处理系统出口污染物指标符合《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冷却用水标准要求。 |
| 1 | 硅粉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尾气除尘塔处理后由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 | 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0123-2021) 中相应限值要求 | 新增两套硅粉加工生产线产生粉尘通过新增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 经验收检测,硅粉加工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8mg/m3,满足《工业硅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CNIA0123-2021)中表3**企业及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
| 2 | 白炭黑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废气经两级酸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一根25.7米高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氯化氢、氯气和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中相应限值要求; | 新增一套气相白炭黑包装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2m高气筒排放,酸性气体经两级盐酸洗涤+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1根25.7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白炭黑2座料仓顶部分别配套小型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气相白炭黑工序排气筒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3mg/m3、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82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4mg/m3,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白炭黑包装工序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4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3 | 浆渣触体处理酸性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由一根19米高排气筒排放 | 氯化氢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相应限值要求 | 新增浆渣触体处理盐酸废气经一级酸洗+一级水洗+二级碱洗经1根19m高排气筒排放 | 浆渣触体处理装置排气筒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64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4 | 甲醇制氢装置解析气送至定向转化装置进行焚烧处理,定向转化焚烧尾气经余热回收+半干式急冷塔+布袋除尘器+盐酸冷却及吸收系统+二级酸洗及高效除雾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5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烟气排放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中相应限值要求 | 新增甲醇制氢装置产生的废气送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定向转化焚烧尾气经余热回收+半干式急冷塔+布袋除尘器+盐酸冷却及吸收系统+二级酸洗及高效除雾器+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51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定向转化装置排气口各污染物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相应限值要求 | |
| 5 | 水处理站生化处理单元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酸洗+碱洗+高级氧化塔+水洗+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氨、硫化氢及臭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中相应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依托原有,恶臭气体经过酸洗+碱洗+高级氧化塔+水洗+等离子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 废水处理烘干工序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4.8×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7.0×10-4kg/h、臭气最大排放浓度为635,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
| 1 | 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加装消声器和建筑密闭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 项目对噪声的控制主要采取加装消声器和建筑密闭措施。 | 经验收检测,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值为53-59dB(A),夜间值为46-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 |
| 1 | 硅粉加工装置产生的铁渣送浆渣处理装置,作为原料铁粉使用,白炭黑装置收集的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废催化剂、废氯化钙、废吸附剂、废导热油、杂盐等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氯甲烷合成单元钙法深脱吸装置产生的残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定向转化装置产生的焚烧废渣、焚烧飞灰、废耐火材料均在危废暂存间暂存, 定期交由****公司和**市静脉产业园****公司处置;浆渣触体处理产生的滤渣进行属性鉴定,按照鉴定属性进行处置;以上各类固废均不得乱弃。 | 本次新增固废有氯甲烷工段盐酸钙法深脱废催化剂(CaCl2溶液)、气相白炭黑除尘灰、甲醇转化废催化剂及 PSA废吸附剂、废导热油、水解浆渣、湿细硅粉、污水处理站污泥、杂盐。其中盐酸钙法深脱废催化剂(CaCl2溶液)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送去污水处理装置;白炭黑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甲醇转化废催化剂2~3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PSA废吸附剂15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未产生,待后续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5年更换一次,验收期间按未产生,待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水解浆渣暂定为危废,产生量为3520t/a,暂存于危废库,交由****公司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定向转化装置进行焚烧处理,杂盐送至内****公司和**奕德康****公司处置。建设单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
| 1 | 建设单位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 建设单位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落实了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并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150621-2025-064-H) |
| 新增甲醇制氢装置产生的废气送定向转化装置焚烧处理,本次新增循环水排污水、脱盐水站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浆渣触体处理碱洗废水及滤液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盐酸深脱产生的废水收集至高盐高COD废水处理设施,甲基三甲氧基烷的工艺废气排至定向转化装置,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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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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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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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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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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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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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