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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14438T | 建设单位法人:黄** |
| 姚晓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浦明路1388号3楼 |
| ****公共客运码头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1-滚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12-G5512-内河旅客运输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江左岸,****江,****集团,西至龙腾 大道,****中心B 地块 |
| 经度:121.46078 纬度: 31.1592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30 |
| 徐环审2020-070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279.64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市**江码头****公司 |
| ****0115MA1K3T00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苏鸣****公司 |
| 913********075677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1GDKWK63 | 竣工时间:2024-12-12 |
| 2024-12-1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2 |
| 2025-07-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EF335A****23417BA02F805BF1520AC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2000吨级游船泊位2个,岸线总长度为121米,改建132米防汛墙,**一幢候船楼。项目设计客运量4500人/天。项目总建筑面积2144.4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4.2平方米。总投资11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水域工程拆除老码头和引桥,**2000吨级游船泊位2个,岸线总长度为121m,对132m既有防汛墙进行改建,疏浚量约2.87万m3;陆域工程**一幢候船楼及配套设施,候船楼地下一层,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为213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17m2。 因云峰物流码头尚未完成搬迁,本项目分期开展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实施1个60米泊位、3座钢引桥、1座搁桥墩台、78.5米防汛墙、3座防汛闸门、陆域侯船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疏浚量1.57万m3。二期建设1个61米泊位、2座钢引桥、1座搁桥墩台、53.5米防汛墙、2座防汛闸门,待云峰油库搬迁后建设。 |
| 项目环评获批后,建设方案经深化,主要建设内容变动如下: 1、陆域候船楼总建筑面积2136.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17m2; 2、项目实际总投资10279.64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比0.41%。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内应雨、污水分流。其中,初期雨水及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候船楼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靠泊船舶污水由水上环卫船收集,其他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的水污染物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规定的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应对基坑排水、施工废水和底泥脱水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和回用,余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和表2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各类废水严禁排入**江。 应按《报告表》的要求,码头设置岸电设施,营运期靠泊船舶应当使用岸电,不得产生废气。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隔声、减振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限值要求。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施工期应安装扬尘、噪声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如需夜间施工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扬尘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964-2016)的控制要求,施工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项目边界NH3、H2S、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和表4非工业区标准限值要求。应优化疏浚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功能并进行底栖动物的人工增殖放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陆域用地紧张,无足够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运行期间码头安排人工在每次游客上下船后立即清扫。 码头已设置岸电设施,船舶靠泊期间使用岸电。 候船楼优先选用低噪声空调、风机等设备,部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地下一层。 陆域候船楼各类垃圾由物业负责分类收集管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靠岸船舶各类垃圾不在本码头收集,委托****收集处置。 施工期按照要求配套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控设备挖泥船作业产生的疏浚物及时外运处置,不在现场设置淤泥干化池,避免了异味影响。施工结束后开展了人工增殖放流。 |
| 项目噪声、废气、固废环保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码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处理措施发生变更。 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初期雨水及场地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回用。现处理方式调整为码头取消冲洗作业,采用人工清扫及拖布清洁地面,不产生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泄水孔排入**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按照《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负责,具体事项由运营单位**市**江码头****公司承担。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计划。项目依托《**市**江码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沿岸统筹设置应急物资仓库,由海事部门统一协调溢油事故等应急处置。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已按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 4754-2017)》,本项目为客运**,属于G553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 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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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船舶消音器、空调、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①已加强停靠码头船只管理,减少鸣笛次数。 ②维持船舶消声器良好状态,减少噪声影响。 ③候船楼优先选用低噪声空调、风机等设备 | 2025年5月24日,5月30日,******公司对****公共客运码头工程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 陆域候船楼各类垃圾由物业负责分类收集管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靠岸船舶各类垃圾不在本码头收集,委托****收集处置。 |
| 1 | 应优化疏浚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功能并进行底栖动物的人工增殖放流。 | 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为绿化带。2025年4月21日上午,****委员会、徐****执法局的监督指导下,于码头前沿水域实施增殖放流,投放日本沼虾。 |
| 1 | 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 项目依托《**市**江码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沿岸统筹设置应急物资仓库,由海事部门统一协调溢油事故等应急处置。运行期环境风险可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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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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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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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优化疏浚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功能并进行底栖动物的人工增殖放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为绿化带。2025年4月21日上午,****委员会、徐****执法局的监督指导下,于码头前沿水域实施增殖放流,投放日本沼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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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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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按照《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落实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由****负责,具体事项由运营单位**市**江码头****公司承担。已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计划。项目依托《**市**江码头****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江沿岸统筹设置应急物资仓库,由海事部门统一协调溢油事故等应急处置。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已按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 4754-2017)》,本项目为客运**,属于G553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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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