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海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审批
福建-漳州-龙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政府

发布日期:2026-03-30 10:50

生成日期:2026-03-23

发文字号:龙政综〔2026〕52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文件下载:pdf下载 无word文件
****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龙政综〔2026〕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6〕84号),我区决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635公顷。现将本次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闽政地〔2026〕84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3月4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用途、被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该项目为供电用地,征收**区东泗乡水浒村水田0.0003公顷、旱地0.0008公顷、园地0.5063公顷、林地0.0016公顷、其他农用地0.126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35公顷。

三、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补偿费支付

该批次征地实施单位为漳****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本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征地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到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四、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7日),征地实施单位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漳****登记中心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法院强制执行。

****

202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