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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20万吨综合利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零点****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办事处****公司院内,属于**工业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生产车间、1栋成品仓库、1栋原材料库及1栋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4.0公顷;****广场硬化1.27公顷、景观绿化0.12公顷及附属设施(含浆砌砖排水沟697米、雨水收集池1座等)。项目旨在建设年加工120万吨综合利废生产线,完善区域再生**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