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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充 通 知
甲乙双方就“**县泗桥片区城市更**设-建筑风貌改造”做如下补充:
1、原招标公告正文中及招标公告中对开标截止时间进行更正: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中“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24日 09:00”更正为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24日 09:00,其他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现场管理人员中“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人;”更正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1人,其他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