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静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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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30 10:54

****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市**区大邱庄工业区静港公**侧200m

项目概况:****为内资企业,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拟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3984.7m2,总建筑面积3984.7m2,购置镀锌和喷涂设备,建设“****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6条热镀锌生产线及1条喷粉线,设计表面处理能力为年表面处理金属零配件230万吨,其中年表面处理热镀锌金属结构件30万吨、年表面处理喷粉金属结构件200万吨。

建设期限:2026年6月-2026年12月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清理施工场地、土方及基础施工、装修并购置设备热镀锌设备及喷粉设备安装,进行安装调试,设置集水管道、集气管道及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等工程。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修订,2015年3月1日实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建筑[2004]149号、****政府令[2006]第100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扬尘控制,将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按照《**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7日修订)有关规定要求,应做好防治噪声污染工作;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抑尘不排放;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施工固体废物及时苫盖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上述所有施工活动注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施工区域施工围挡,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及施工路线,严禁夜间施工。综上,项目施工期比较短,影响是短期的,在采取上述一些列措施后,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2)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共设置6条热镀锌线、1条喷粉线,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各热镀锌线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热镀锌工序产生的锌烟及少量氨、各热镀锌线镀锌前烘干工序和热镀锌过程产生的燃气废气、喷粉线前处理喷砂、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染料尘)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燃气废气。

1)项目热镀锌车间1内设置1#热镀锌线,1#热镀锌线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槽边侧吸风+封闭隔间”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5排放;水分烘干炉和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6排放;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氨及臭气浓度经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7排放。

2)项目热镀锌车间2内设置2#、3#、4#热镀锌线,2#热镀锌线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槽边侧吸风+封闭隔间”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2#“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8排放;3#、4#热镀锌线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槽边侧吸风+封闭隔间”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分别引至3#、4#“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上述排气筒P8排放;2#热镀锌线水分烘干炉和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9排放;3#、4#热镀锌线隧道式烘干炉和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经上述排气筒P9排放;2#热镀锌线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氨及臭气浓度经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2#“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10排放;3#、4#热镀锌线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氨及臭气浓度分别经各自封闭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由引风机分别引至3#、4#“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上述排气筒P10排放。

3)项目热镀锌及喷粉车间3内设置5#、6#热镀锌线和一条喷粉线,5#、6#热镀锌线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槽边侧吸风+封闭隔间”负压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5#、6#“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11排放;5#、6#热镀锌线各隧道式烘干炉和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气废气分别经管道收集后,尾气合并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12排放;5#、6#热镀锌线镀锌过程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氨及臭气浓度分别经各自封闭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由引风机分别引至5#、6#“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合并后经一根18m高排气筒P13排放;喷粉线喷砂、抛丸废气分别经设备密闭收集后先经设备的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再分别由引风机引至1#、2#“水喷淋塔”处理后,再由引风机分别引至7#、8#“布袋除尘器”进一步处理,尾气经过1根18m高排气筒P14排放;喷粉过程未上粉的粉末经1#“滤芯+旋风回收系统”回收,未被回收的粉末由引风机引入9#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P15排放;固化废气经热循环风机实现热量循环使用,多余废气通过烘箱进出口设置的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8m高排气筒P16排放。

经预测,项目P5、P8、P11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中酸洗机组氯化氢排放限值;P6、P9、P12、P16排气筒排放的燃气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1中其他行业中排放限值有关要求;P7、P10、P13排气筒排放的锌烟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表1中“拉矫、精整、抛丸、修、焊接机及其他生产设施排放限值有关要求;氨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P1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折半后的标准限值;P15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染料尘)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染料尘”折半后的标准限值;

2)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各类废水均为地上可视明管输送,废水分类收集处理,项目酸洗后水洗废水与脱脂后水洗废水、镀锌后冷却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地面保洁废水一起排至**2#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h,处理工艺采用“调节+中和曝气+A/O处理+过滤”工艺),处理后出水再与现有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污水经现有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一起进入**一套“中水处理系统”中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h,处理工艺采用“调节+多介质过滤器+芬顿催化氧化+超滤膜组”工艺),实现增产、减污,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预测,总排口废水中各类水质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属****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废水排放量占该污水日处理水量余量负荷较小,****处理厂日常运行造成冲击,污水去向合理可行。本项目采取设置事故应急池、事故废水收集桶等废水非正常排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事故排水的应急暂存,确保工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昼、夜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锌浮渣、锌底渣、废钢砂、废钢丸、废粉桶、废空气过滤网、废布袋(喷粉线喷砂、抛丸及粉末回收布袋)、除尘器回收粉末、干化漆膜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格处理单位处理;废包装物(****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滤芯由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管理部门统一清运,能够得到妥善收集与处理。针对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本项目建成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与土壤:本项目各种废水明管收集,污水处理站及热镀锌池体地下建设,车间地面(含生产线地面、化学品间、危废间、一般固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所在区域地面等区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设计,各种管道明管设计并派专人定期巡检,及时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在做好具体管理情况下,项目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等造成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初步结论:

****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环境保护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实现增产、减污,对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影响。本环评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污染控制措施,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以及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大邱庄工业区静港公**侧200m

联系人:徐总183****9990

②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冉工130****9252

机构地址:**市-**市-**区-黑牛城道与**山路**

电子邮箱:****@qq.com公众意见查阅网址http://www.****.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

①网络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点击本文附件进行查阅

②纸质版查询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对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区域电磁环境的影响;对敏感目标的生活影响;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网上填报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本文附件。

(2)来电、写信或者邮件形式:相关联系方式见“二”中内容。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扩建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