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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公共**交易秩序,强化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项目市场主体行为警示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及主体信息
项目名称:镇**轻工产业园标准厂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警示主体:镇宁自治县****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917829
二、有关行为情况
在上述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管中发现,镇宁自治县****公司存在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评标方法竞争性不足的行为,其行为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六条,上述行为不符合招投标相关管理要求,情节较为轻微。
三、监管处置情况
针对上述行为,****公司发出《警示告诫函》,要求其深刻自查、限期整改、规范内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公示期限
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五、异议受理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本单位反映。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2959
联系地址:****中心3楼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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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