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萨色克巴斯陶建筑用**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35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县萨色克巴斯陶建筑用**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萨色克巴斯陶建筑用**岩矿扩建项目位于**县城164°方向直线距离约20km处,隶属**县管辖。西南侧距G216公路直线距离约3.2km,距**可可托海机场6.1km,**内有简易公路直达**外G216。项目南侧为现有露天采场,****广场和料堆场,东侧、西侧均为空地,东北距喀拉通克河6.85km。中心地理坐标:E80°36′0.252″,N46°49′14.009″。建设性质为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扩建一座**岩矿露天采场,扩建面积为34360m2,扩建后与现有采场合并为一座露天采场,占地面积为53700m2,矿山开采方法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自上而下、水平台阶式采矿方法,共有2个最终台段,台阶高度16m(分段台阶高8m),台阶标高为1025m和1041m,设计台阶坡面角65°,最终边坡角≤65°,开采标高:1066~1025m。
储运工程为扩建表土堆放场,位于**北东约120m处,占地面积为4000m2,用于堆放分区剥离的表土,设计最大堆高4m,边坡角≤30°,表土堆放场容量约15432m3;扩建矿山道路(矿山三级公路),现有矿山道路占地面积4000m2,扩建矿山道路占地面积2300m2。公共辅助工程为对原矿部生活区进行拆迁,扩建生活区位于**外北东侧200m处,扩建后建筑物面积500m2,占地面积1000m2,主要包括宿舍、食堂、库房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工业广场、料堆、供水、供电及供暖均依托原有设施。配套建设隔油池、防渗化粪池,安全平台设置排水沟。**及采装区等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对进场道路设置边沟;在截排水沟末端(或低洼处)设置沉砂池1个,单个处理规模均为20m3/d。**不设置机修间,设备检****修理厂。矿山开采采用履带式全气动露天潜孔钻机钻凿深孔、多排孔松动爆破,采用乳化炸药,委托专业的爆破队伍进行爆破作业。**不设置爆破器材库、炸药库和雷管库,爆破采用电力起爆。该项目冬季不生产。项目扩建后矿山开采规模由3万m3/年变更为5万m3/年,**面积由0.0193km2变更为0.0537km2,开采标高由1050m至1010m变更为1066m至1025m。项目主要产品为20-40mm**岩碎石(用于铁路道砟)。
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94500m2,其中开采区面积为53700m2,生活区占地面积为1000m2,工业广场占地面积约为17800m2,料堆占地面积约为9200m2,表土堆放场占地面积为4000m2,**道路占地面积约为6300m2,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总投资9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比5.74%。
二、根据**新晨环宇****公司编制的《****县萨色克巴斯陶建筑用**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654********171****4648,有效期限:2025年8月21日至2035年8月21日)、《关于对专家意见的认定》(阿地自然资地环审发〔2025〕15号),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禁止随意压占土地;临时堆放场地做好截排水沟、遮盖,减少水土流失。在露天采场外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定期巡查边坡稳定性,及时清理危岩体,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开挖剥离的表土集中单独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内,采取苫布遮盖,同时进行洒水保湿降尘等措施,严格落实《****公司****县萨色克巴斯陶建筑用**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地质恢复、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边开采、边复垦”原则,废石分阶段回填采坑,对露天采矿场通过废石回填、覆土工程,闭矿后对**全面复垦拆除地面建筑物、土地平整,受破坏的地表恢复原貌,恢复为天然牧草地,与周边地貌景观相协调。加强生态监测,重点关注植被恢复情况及野生动物迁徙动态,避免施工和运营活动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二)落实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少,自然蒸发。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降尘用水全部蒸发耗散,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项目区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贮存库,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化粪池、隔油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10cm/s的黏土层防护效果。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库房、配电室,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及地下水、土壤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并采取篷布遮盖、定期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对运输车辆进出主干道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运输车辆限高,不得超限超载,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并在施工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做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施工期运输物料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聚集区,实行封闭运输。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运营期采区设置移动式洒水车,用于采剥工作面洒水降尘;在出场处设置车辆过水车槽。在爆破时采用引水爆破、湿式凿岩措施降低爆破粉尘,破碎机、振动筛、粉碎机均局部封闭,在破碎机、进料口、卸料口和输送带下料口安装水喷淋装置加大喷淋增湿,并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装卸石料扬尘采用洒水车喷洒降尘;各类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或苫布遮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道路采用碎石路面,定期洒水抑尘;运输石料的车辆两边加装挡板,遮盖篷布密闭运输,严禁超载运输。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烟道送至屋顶排放;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尾气,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减少进出车辆怠速和频繁启动。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1.0mg/Nm3的限值;食堂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合理安排生产时段,优化厂区布局,严禁夜间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振动筛分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措施,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内的废弃建筑材料可回用部分回用,剩****政府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时挖掘的弃土方暂存于废料堆放区,后期回填至已开采完毕区域;运营期剥离表土、废石、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用于采坑回填及土地复垦,不外运处置,临时堆放期间采取防扬尘、防流失措施。**不设置机修间,只进行基础维护保养,设备检****修理厂。设备维护保养时产生废润滑油集中收集于废润滑油桶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存储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全面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和操作,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配全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