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水政监察中心) 天津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6-2030)修编项目 (项目编号TJTF-2026-FW1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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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6-2030)修编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0日

项目概况
**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6-2030)修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6-2030)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0 18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本项目为**市“一河(湖)一策”方案(2026-2030)修编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方案通过专家审查之日止。供应商按照如下总体要求控制各项工作进度: (1)2026年4月底前完成《**市“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大纲》。 (2)2026年7月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形成文本、图件等。 (3)2026年9月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专家审查。 (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2.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0日到 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方式:1、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网上报名。购买文件时应准备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裁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到帐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则完成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2-****2222)。 代理机构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高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122********0201 标书代写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 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心)
地址: **市**区**道2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8385 7912-8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房(天****公司
地址:**市**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联系方式:022-****2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辉、张利娜、岳雅娜、聂思莼、张琪、潘思雅
电 话:022-****2222

天房(天****公司

2026年03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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