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集团公司】2026年度车辆、机务、供电、电务、车务系统劳保服装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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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招标文件第五章的第二节中第63页《车辆系统春秋工作服技术规格书》中,检测项点第二条要求检测:精梳棉的纤维成分及含量。

针对上述检测要求,我方先后向国家级、省级权威纺织检测机构进行专业咨询与核实:

1. **省纺织****研究院

联系电话:025-****0158

2. 广检集团(GTTC)国家纺织品****检验中心

联系电话:020-****4598

两家机构均明确答复:

“精梳棉”属于棉纤维的加工工艺名称,并非独立的纤维种类,现行国家及纺织行业标准中,无针对“精梳棉”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定性、定量检测方法与判定标准,无法出具“精梳棉纤维成分及含量”检测报告;仅可对棉、涤纶等具体纤维原料的成分及含量进行检测。

因该检测要求与现行国家、行业检测标准不符,投标人客观上无法按招标文件条款提供对应检测报告,为确保本次招标工作公平、规范、顺利进行,避免因技术条款设置不合理导致投标无效,特向贵司申请对以下事项予以书面澄清:

1.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精梳棉纤维成分及含量检测,是否可调整为棉纤维成分及含量检测;

2. 如需体现“精梳棉”工艺要求,是否可由投标人提供工艺承诺函、工艺说明文件或生产资质证明替代检测报告;

3. 请明确本项指标可执行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及贵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范围。

答: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精梳棉纤维成分及含量检测”调整为“棉纤维成分及含量检测”。

2.本项指标执行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及检测机构范围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关于“精梳”实际是代表纱线质量,物理指标可测,鉴于检测机构在成分报告中通常不体现为文字结论,但必须保证所有成衣纤维成分达到招标文件中“精梳棉”的质量要求。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

联 系 人:龙 工

联系电话:027-****9116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6年3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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