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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政府办公厅《**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川办发〔2023〕20号)要求,我单位对一批老化严重超出使用年限且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置,现公示如下:
一、报废资产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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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内容
本次处置固定资产设备共计2项,包括10kV开闭所1台、恒星风冷热泵螺杆机空调组2台,资产评估价2.25万元(贰万贰仟伍佰圆整)。
三、有意参与的相****公司)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示期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结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17时。标书代写
(二)资质材料提交
需将公司营业执照(应载明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加工;再生**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等相关经营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发至指定邮箱:****@qq.com。
(三)报名结果
2026年4月7日17时前,我单位将通过查验报名资料,将报名结果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报名单位,符合要求的单位,请按接收邮件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查验实物并按要求送达报价单,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回收单位。
(四)合规要求
最终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处置资产。违规处置造成的纠纷或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费用承担
处置资产的拆装、搬运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书香 0817—****167。
附件:****拟以产权转让方式自行处置固定资产涉及其持有的设备类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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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
川华舟(2026)资(评)字第021号评估报告+****资产处置+已盖章签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