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LDC-新建发酵豆粕生产项目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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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42702X8杨亚丽
陈端武**市**新区
**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四十路20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港保税区(临港区域)LDC-**发酵豆粕生产项目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C1329-C1329-其他饲料加工
**市**新区 **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渤海四十路2068号
经度:117.78982 纬度: 38.91937****审批局
2024-09-03
津保审环准〔2024〕31号****
2025-09-3012000
550****
911********42702X8**环****公司
****0116MA05J6E784******公司
****0223MA068PHJ8R2025-07-31
2025-10-012025-10-31
2026-03-022026-03-30
**环****公司网站 http://www.hky-ep.com/article.php?id=127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条6万吨/年的发酵豆粕生产线**1条6万吨/年的发酵豆粕生产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输送、预粉碎、干混、接种、发酵、干燥、二次粉碎、打包外售原料输送、预粉碎、干混、接种、发酵、干燥、二次粉碎、打包外售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输送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辅料输送粉尘、豆粕出仓粉尘、豆粕预粉碎粉尘、混合机粉尘经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2排放。豆粕接种、发酵异味、豆粕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P3排放。豆粕干燥、混合、配料后输送粉尘、二次粉碎粉尘、打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4排放。原料输送粉尘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后并入现有工程DA025排口排放;豆粕、辅料送入混合机时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环评阶段计划豆粕、辅料粉尘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由6套变为5套;同时由于建筑屋顶设计高度增加,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阶段5m;豆粕接种、发酵异味、豆粕干燥废气的处理工艺做了优化,由水喷淋+碱喷淋调整为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洗+三级次氯酸钠喷淋+四级水喷淋,由于建筑屋顶设计高度增加,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阶段15m;P4排气筒高度增加7m。
原料输送粉尘由单独排放调整为依托现有排气筒合并排放,排放高度不降低;豆粕、辅料送入混合机时产生的粉尘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环评阶段计划豆粕、辅料粉尘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由6套变为5套;同时由于建筑屋顶设计高度增加,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阶段5m,不影响排气筒的排放浓度及速率,调整后,DA028(P2)排气筒度为30m;豆粕接种、发酵异味、豆粕干燥废气的处理工艺做了优化,由水喷淋+碱喷淋调整为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洗+三级次氯酸钠喷淋+四级水喷淋,且由于建筑屋顶设计高度增加,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阶段15m;由于建筑屋顶设计高度增加,P4排气筒高度增加7m。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氮氧化物不高于5.4吨/年,COD不高于0.576吨/年,氨氮不高于0.017吨/年。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分别为21.496t/a、0.209t/a,均低于环评批复总量(化学需氧量现有工程83.025t、本项目0.576t;氨氮现有工程0.207t、本项目0.017t),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1.02 0.576 83.592 0 0 1.596 0.576
0.0302 0.017 0.224 0 0 0.047 0.017
0.004 0.029 0.033 0 0 0.033 0.029
0.125 0.109 0.234 0 0 0.234 0.109
0 0 0 0 0 0 0 /
0.777 0.6 1.376 0 0 1.377 0.6 /
0.086 5.4 7.557 0 0 5.486 5.4 /
24.133 3.22 117.441 0 0 27.353 3.22 /
0.4566 0 2.3408 0 0 0.457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气浮+水解酸化+MBBR+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 ****处理站(气浮+水解酸化+MBBR+沉淀) pH、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硫化物、粪大肠菌群,2周期,每周期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除尘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碳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布袋除尘器 颗粒物,2周期,每周期3次
2 除臭设施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其他炉窑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洗+三级次氯酸钠喷淋+四级水喷淋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臭气浓度;2周期,每周期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降噪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减振基座、建筑隔声 Leq dB(A);监测2天,每天昼间1次、夜间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污水处理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依托厂区现有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回收部门处理。该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油桶等为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120308-2026-009-M)。本项目在落实一系列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与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及喷淋装置排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处理厂进行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监结果,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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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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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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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氮氧化物不高于5.4吨/年,COD不高于0.576吨/年,氨氮不高于0.017吨/年。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进行计算,本项目新增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低于环评批复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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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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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