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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488101R | 建设单位法人:张纪星 |
| 张志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无瑕街道津塘公路398号 |
| 天钢污泥除尘灰压球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无瑕街道津塘公路398号****厂区内 |
| 经度:39.028672 纬度: 117.519203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04 |
| 津丽审批环【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88101R001P |
| 2025-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 |
| 47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48810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488101R | 验收监测单位:华标(天****公司 |
| ****0116MA06PDJ3XK | 竣工时间:2025-11-1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jinbinlvyi.com/page12?article_id=1364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冷压球19.8万吨,生产的压球产品暂存于本项目车间成品仓内,产品全部用作炼钢厂生产原料,不外售,由封闭车辆运至炼钢厂。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冷压球19.8万吨,生产的压球产品暂存于本项目车间成品仓内,产品全部用作炼钢厂生产原料,不外售,由封闭车辆运至炼钢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上料(2)初混(3)消解(4)搅拌(5)压球(6)烘干(7)筛分 | 实际建设情况:(1)上料(2)初混(3)消解(4)搅拌(5)压球(6)烘干(7)筛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接收仓转运废气、初混转运废气、粘结剂仓转运废气、搅拌机转运废气、缓冲仓转运废气、压球机转运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烘干机废气、筛分废气、成品仓转运废气均采用全封闭收集,消解池转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0.2m高排气筒(DA111)排放;排气简DA111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中相关限值(有厂房车间)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内新增的生产设备及室外环保风机噪声。室外环保风机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东、西、南侧)、4类(北侧)标准要求。4、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由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粘结剂包装袋、废除尘器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本项目接收仓转运废气、初混转运废气、粘结剂仓转运废气、搅拌机转运废气、缓冲仓转运废气、压球机转运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烘干机废气、筛分废气、成品仓转运废气均采用全封闭收集,消解池转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LCM型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1根30.2m高排气筒(DA111)排放;经验收监测,排气简DA111排放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验收监测,车间界颗粒物浓度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中相关限值(有厂房车间)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2、已落实。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3、已落实。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内新增的生产设备及室外环保风机噪声。室外环保风机未设置隔声罩,生产设备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项目夜间无生产,经验收监测,东侧、南侧、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北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4、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润滑油由**市雅环再生****公司处理;润滑油废包装桶(废铁桶、废塑料桶)、沾染上油类的沾油废物由******公司处理。废粘结剂包装袋直接重复利用不暂存;废除尘器布袋由**碧****公司实产实清不暂存;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本项目压球生产线。本项目已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未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产生二次污染。 |
| 1、环评各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实际各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入1套LCM型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变动情况说明:环评要求的除尘效率为95%,LCM型脉冲布袋收尘器整体除尘效率约99.5%~99.8%,能够满足环评要求,且该设备专为大风量工况设计,单台最大处理量可达10万m3/h以上,适合冶金等大风量低浓度粉尘治理场景,且整体维护更简单,综合考虑更适用于本项目。2、环评废粘结剂包装袋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实际废粘结剂包装袋直接重复利用不暂存,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有变化。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安排本项目环境应急**,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2、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规定。3、在该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已于2025年9月8日于**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为****10000-2022-529-H,已纳入本项目内容。2、已落实。本项目已落实废气、固体废物排污口规范化。3、已落实。****已于2025年3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488101R001P,已纳入本项目内容。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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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套“LCM型脉冲布袋收尘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本项目运营期接收仓转运废气、初混转运废气、粘结剂仓转运废气、搅拌机转运废气、缓冲仓转运废气、压球机转运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烘干机废气、筛分废气、成品仓转运废气均采用全封闭收集,消解池转运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LCM型脉冲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由**1根30.2m高排气筒(DA111)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无组织控制措施如下:本项目依托厂房已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除进出口外均为封闭,除尘灰、白灰、返回料均采用罐车、气力输送方式密闭运输,混合物料、压球产品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搅拌机、压球机物料进出口均配有密闭罩,热风炉、烘干机设备为密闭结构,设备间转运皮带均为封闭皮带,接收仓、粘结剂仓、缓冲仓、成品仓均为封闭料仓,车间出入口设置洗车机,抑制无组织粉尘排放。 |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排气筒DA111出口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24)表1中其他行业-其他工业炉窑限值,烟气黑度均小于1级;车间界颗粒物的监测结果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120-2022)有厂房车间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的监测结果符合《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 |
| 1 | 通过厂房隔声、软连接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噪声源主要为双轴搅拌机、强力搅拌机、压球机、热风炉、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软连接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间噪声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北侧昼间噪声的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应由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粘结剂包装袋、废除尘器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粘结剂包装袋直接重复利用不暂存,废除尘器布袋由**碧****公司实产实清不暂存,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本项目压球生产线;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废铁桶、废塑料桶)、沾染上油类的沾油废物等依托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由**市雅环再生****公司处理;润滑油废包装桶(废铁桶、废塑料桶)、沾染油类的沾油废物由******公司处理。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安排本项目环境应急**,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 已落实。****已于2025年9月8日于**市**区生态环境****支队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备案编号为****10000-2022-529-H,已纳入本项目内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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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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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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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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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