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拟投资6033.78万元,****开发区团林镇建设碳合体电催化材料项目。
项目年产碳合体电催化材料50t、碳合体电催化电极3万m2。所用的原料主要是可膨胀石墨、二氧化钛等,工艺流程:以可膨胀石墨为基材,经常温下氧化处理后,加入钛合金金属催化剂与插层剂,通过高能分散,经低温微波实现原位液-固转变,完成分子锚定,最后将电催化材料与粘结剂混合,经热温压延机压延成特定厚度的板材,再通过裁切机裁切为不同规格的电极产品。
项目主要建设碳合体电催化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备料车间、合成车间、加工车间、仓库等。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联 系 人 : 郭总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加****公司
联系人:张工 182****603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s://view.****.com/op/view.aspx?src=https%3A%2F%2Fwww.****.cn%2Fxxgk2018%2Fxxgk%2Fxxgk01%2F201810%2FW020********9122449069.docx wdOrigin=BROWSELINK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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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