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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隆****学校**标准化新校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隆****社区,属于**教育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11.44公顷,总建筑面积142126.18平方米,共规划16栋建筑,涵盖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及教职工宿舍、食堂、室内篮球场及实训微课教学楼等;****广场区(2.01公顷)、操场区(1.99公顷)及绿化工程(4公顷);主要施工内容涉及土石方工程(挖填总量约26.22万立方米)、雨污分流管网铺设、电气照明及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旨在建设集教学、实训与生活于一体的现代化标准化新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