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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Y215—大红奎南社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德利格尔****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吉格斯太镇,属**农村公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级公路一条,路线全长2.76公里,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含4厘米沥青面层、20厘米水稳碎石基层及20厘米天然砂砾功能层);配套建设球墨铸铁管涵12道(共计6.6米)、路基边坡植草防护工程及平交道口3处;工程沿线设取土场1处,总占地面积2.5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42公顷,临时占地0.16公顷,旨在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并完善农村路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