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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60万件床上用品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务本(**)****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夏庄镇,属于**工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面积356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生产车间16000平方米、仓库7000平方米、办公楼1500平方米及宿舍楼15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工程1.49公顷、绿化工程0.07公顷及排水管网900米;主要施工内容涵盖土石方工程(挖填总量约0.50万立方米)、基础工程及建筑主体施工,旨在建设集生产、仓储与办公于一体****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