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严****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违规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问题范围
****政府、国企项目建设资金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存在未落实施工所需资**排即开工建设的;
2.政府、国企项目存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垫资建设的;
3.工程建设行业主****、国企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工程款及人工费用结算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
2.政府、国企项目施工合同未明确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结算办法、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的;
3.政府、国企项目人工费用拨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
(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
2.政府、国企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每月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
3.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月核算农民工工资并足额发放的。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保函)的;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在违规少存、存后挪用或使用后未及时补足的。
(五)劳动用工管理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招用农民工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
2.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按实名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六)维权信息告示方面问题线索
1.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
2.政府、国企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维权信息告示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未明确相关维权信息。
二、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不予受理: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
(二)无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能认定为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明确的;
(四)正在或已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处理的;
(五)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受理时间:9:00—12:00,15:00—18:00)。
四、监督举报方式
各旗区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1.阿****中心,投诉电话:0483-****170;
2.****中心,举报电话:0483-****483;
3.****中心,举报电话:0483-****567;
4.额****中心,举报电话:157****0520;
5.高新区人社局,举报电话:0483-****097;
6.腾格里人社局,举报电话:0483-****179;
7.****事务局,举报电话:136****7109。
五、相关事项
(一)为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具体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拖欠工资金额、拖欠时长及相关证据材料等详实信息。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实施信用惩戒,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民工及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根治欠薪、诚信用工的良好社会环境。
特此公告。
阿****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