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年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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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0:59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6年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6-03-17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年造价及跟踪审计服务单位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有关业绩要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复审均予以认可)业绩”,请问是一个项目业绩要同时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复审均予以认可)还是只要业绩中有以上任意一项即可

答: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复审均予以认可),业绩中有以上任意一项即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我司有多个正在履约业绩,人员已进场且已实质性开展,请问我提供业绩合同与业主(合同甲方)开具的正在履约证明是否予以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故业主(合同甲方)开具的正在履约证明不予认可,履约完成的业绩予以认可。

3、如一份业绩合同中包含多份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成果文件,单个成果文件对应项目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该业绩合同仅计取1个业绩。请问同一框架合同中包含多份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项目。我司提供框架合同、任务单和项目成果文件,该框架合同里面的业绩是否可以分别计取

答:(1)如为业绩合同,一份业绩合同中包含多份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成果文件,单个成果文件对应项目工程总投资不少于1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该业绩合同仅计取1个业绩;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中单个工程项目总投资额或总建筑面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同工程项目可分别计取。(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取一个业绩)。

4、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获奖: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造价咨询项目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奖项(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奖等),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且注明“1、如为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我单位获奖项目为工程造价鉴定类项目,****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发【2007】5****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实行对外委托名册制度,****工作部门负责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的编制和对入册专业机构、专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故**鉴定单位入册及司法鉴定项目均不签订合同。请问此类项目成果奖项,司法部门盖章的鉴定委托书是否能认定为合同标书代写

答:司法部门盖章的鉴定委托书可以认定为合同,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原招标文件P66,项目负责人奖项中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奖项(如优秀工程造价人员等),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公司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获得**省****协会颁发的奖项(如优秀造价工程师或优秀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省****协会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须按招****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审计处的颁发的项目荣誉证书“2024年度优秀**伙伴”,****审计处****机关的正处级单位,我公司能提供该荣誉证书的项目合同扫描件,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奖项须为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行业协会****协会)颁发的奖项,故不予认可。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所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评审指标要求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指标要求。针对以上要求,请问我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相应业绩时间及规模((工程总投资或总建筑面积)要求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结算初审、结算复审均予以认可)业绩之一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答:详见本补疑第1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裕溪路441号

联 系 人:闵锐

电 话:0551-****05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51-****8360

****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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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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