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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2024年农村微小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仟盛****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堡镇,属于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油籽洼村、白家嘴村、龙景村及山湾村实施道路硬化与管网改造,具体涵盖**及修复C30混凝土路面共计4875.89平方米,硬化农户入户口混凝土629.66平方米,铺设**度聚乙烯七孔梅花管4796米及DN100PE管201米,配套建设人孔井57座及道牙、透水砖铺装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表土剥离0.25万立方米及土地整治0.56公顷。项目旨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