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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6-03-0227
二、项目名称:
2026****中心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市磨头镇明达世纪**2幢1-49一至三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
95800元
| 名称: | 2026****中心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
| 服务范围: | 1.长青沙洲堤大桥南至长青沙港池:长度5.3km,清理垃圾,保证堤顶路及外坡清洁。其中长青沙西南侧外滩地修剪杨柳枝长度1600m,宽度10~60m,每月一次,含树枝运离;红叶石楠苗地地里除杂草,修剪整形,面积20亩,每月一次;**长航码头至大桥约2km江堤两侧堤肩、堤坡除杂草,每月一次;长航码头至大桥堤肩树枝(海桐、红叶石楠等)修剪长度约2km,每月一次;西南角外滩地、护坎石及巡查便道区域,上级检查前不定时清理垃圾并运离。 2.**主江堤长青沙大桥至如港路头:长度7km,①清除堤肩、堤坡杂草;②修剪妨碍通行的树枝;③清理垃圾,保证堤顶路及外坡清洁。 3.周圩港**边:江堤绿化带、6亩地榉树园、堤肩、堤坡杂草清除、树枝修剪,每月一次,长度900m。 4.中心办公、生活区域的绿化带约2300㎡修剪、清理树叶、除杂草,物资仓库900㎡做卫生,每月一次。 5.远邦至又来沙港池段堤防1km堤肩、堤坡清杂、修剪树枝等每月一次。 6.以上所有区域及二**侧主江堤段400m外侧滩地清理一枝黄花,在一枝黄花苗长出地表后全面打除草剂(自购专治药剂),确保清除。 7.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确保随叫随到,及时清除受极端天气影响堤防通行的一切障碍。 |
| 服务要求: | 1.绿化养护 1.1乔木养护 (1)修剪:兼顾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阻碍车辆通行的占道枝,清理干净修剪物。 (2)台风、暴风期间,应及时检查,发现树木断枝、倾斜、倒伏占道等情况,应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 花木按照生长情况择机修剪。修剪乔灌木枝条、绿篱、花坛等应主动,若采购人要求修剪,则响应供应商需无条件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无条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修剪要求。修剪完的枝条应及时运走。 1.2灌木、绿篱、堤坡养护: (1)修剪:修剪成圈型、方型或锥型的,每3个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 (2)定期清除堤肩、堤坡杂草,确保无明显杂草。 (3)定期清理约定区域一枝黄花,保证不发生大面积泛滥。 2.其他方面 2.1在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期间,响应供应商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造成损害。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及其他财产损失的,一律由响应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2响应供应商应保证用工合法性,响应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3冬季应加强巡查,防止树林火灾发生。 2.4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工作期间禁止饮酒、抽烟。 2.5项目经理在现场负责管理工作,根据现场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的工作量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和养护机具,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每月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如树木倾倒、损坏等应及时处理,同时向采购人汇报。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高峰期人员若不足,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增加人员;若采购人要求临时增加养护人员,响应供应商不得拖延或拒绝,费用不计。 2.6做好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工作及相关台帐记录,双方每月验收一次。 2.7响应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后开工前,提交全年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计划,计划应合理,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实施。每月底提交下月工作计划,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实施,并将本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报采购人,同时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档案,填写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日记。 2.8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期间,如未按协议进行养护和保洁的,所有损失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并扣减相应费用。 2.9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要求组织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作业,半年内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承包合同,响应供应商整改合格后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10遇有重大活动,采购人有权临时通知响应供应商突击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响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任务。采购人亦可根据现场植物生长情况,通知响应供应商增加修剪、除草、治虫等绿化养护次数。若采购人通知后,两日内无实质性回应,三天内无人员到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现场,未开展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工作,视作响应供应商委托采购人组织人员代其完成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任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承包合同价中抵扣。该情况累计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11该项目禁止转包、分包,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为便于采购人管理,响应供应商不得在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期内雇佣与采购人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员作为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人员。 |
| 服务时间: | 签订合同日起一年 |
| 服务标准: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万红、沈志高、薛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如****中心路1号
联系方式:137****0458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 话:137****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