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12:02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15号)要求,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遴选**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备一定规模、服务******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主体(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
二、遴选条件
(一)重点聚焦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棉花等粮棉油糖作物的服务主体,有完善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在**县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原则上具有2年以上社会化服务经验,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必须使用粤农服APP平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整改意见。
三、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17日。
四、申报资料
(一)**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办公场所佐证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它佐证材料(农业机械、荣誉称号等)。
五、遴选流程
由县农业农村局业务股室收集资料,****小组对申报组织进行评审遴选,****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意愿报名的主体,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报送****农村改革和乡村产业发展股(205室),联系电话:****195,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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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