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氯化法 氧化炉备用炉耐火材料 一批采购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30 12:00:00
开标/截标时间 15 天 21 时标书代写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15 10:00:00标书代写
我要响应
第一章 竞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备用炉耐火材料一批
采购竞价公告
****对氧化炉备用炉耐火材料采购拟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预算: /
三、项目需求: /
| 物料清单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长喷枪 |
GWL2890 |
详见技术协议 |
件 |
3 |
|
| 2 |
耐火砖 |
氯化炉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
| 3 |
耐火砖 |
氯化炉其余专用砖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
| 4 |
耐火砖 |
氯化炉5m以下专用砖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
| 5 |
耐火砖 |
氯化炉其余管口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
| 6 |
耐火砖 |
氯化炉进料管一套 |
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状态。
2.信用要求: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在报价截止前缴纳参选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2)报价单位实缴资本不能为零元,实缴资本为零元的报价无效。
(3)参与单位需为制造商。
(4)参与单位需与业主单位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报价无效。
(5)近10年(2016年至今)在氯化法钛白粉行业的耐火材料供应达3个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120万元。(包含氯化炉、氧化炉、三氯化铝发生器、输送管线、旋风等耐火材料其中之一)。
五、具体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单:包含单价、总价、产品厂家/品牌、税费、交货期、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交货地点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交的报价资料中需包含营业执照、报价单(盖章)、实缴证明(网上截图即可)、信用要求截图。
2.其他: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不可偏离)
(2)交货地点:****库房。
(3)验收标准(方式):按技术协议执行。
(4)付款方式:货物到厂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次月向卖方支付到货款40%;运行验收合格支付到货款5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支付。(不可偏离)
(5)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不可偏离)
(6)参与单位上传报价资料未注明: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或支付方式的,将视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6-3-30 12:00:00。
2.报名开始时间:2026-3-30 12: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4-15 10:00:00。标书代写
3.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3-30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4-15 10:00:00。标书代写
4.供应提问截止时间:2026-4-15 10:00:00。 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4-15 10:00:00。标书代写
5.竞价开始时间:2026-4-15 10:00:00。
6.获取竞价文件: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
7.提交响应文件:
√网上报价:**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纸质文件密封后递交至:XXX地址(联系人:XXX,电话:XXX)。
8.**报价:通过平台进行_2_轮次公开竞价,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最低报价。若参与竞价单位均未参与第二轮竞价,且第一轮竞价满足3家,本次竞价有效,按第一轮竞价结果开展评审。第一轮竞价时长: 120分钟,每轮竟价间隔时间: 30分钟,第二轮竞价时长:120分钟。
9.评审时间与成交公示:
评审结束后公示。
公示渠道:**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
七、定选原则
最低有效价法(总价最低)
其他要求:
1.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4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10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标书代写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标书代写
开户单位:**国有****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叙府路支行;
开户账号:以**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1.2缴纳程序: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1.3注意事项
(1)**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银行。另,****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标书代写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2.参选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
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将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未中选单位参选保证金将在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国有****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3.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3.1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其中“拒签合同”的情况,具体包括:
①明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②没有明示但不按照采购文件、中选人的响应文件、中选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不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3参选人在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情形。
3.4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及推荐中选候选人单位无故放弃中选,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4.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下达后30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5.不同的报价人商务文件下载、报价及保证金缴纳的IP地址相同,经系统预警提示的,将直接否决其报价,并向公司进行报备。标书代写
6.报价人经系统预警提示受到相关禁止或限制参与报价的行政处罚,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弄虚作假、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直接否决其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地 址: **省宜****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联 系 人: 周礼
联系电话: 157****4373
邮 箱:mailto:****@qq.com ****@ybty.com
技术联系人:199****1863 朱俊如
十、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集团****公司****管理部
联 系 人:赵先生
邮箱:****@ybty.com
1、****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或有关专家组成。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准时参加线上竞价会议。
二、竞价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加工制作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费、人员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本项目为固定价格报价,最终报定的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7、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竞价费用无论竞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竞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响应文件要求(参考)(一)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竞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生产厂家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扫描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六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按竞价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供应商应准备壹份完整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并上传至采购平台。
2、响应文件须按竞价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本竞价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1、供应商下载竞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竞价文件发布后 1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竞价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竞价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由于对竞价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六、评审原则及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注:1、本项目最高限/万元,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清单中关于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七、合同的签订与付款1、竞价采购结果将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伍份,采购单位执四份、供应商执一份。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不可偏离)
3、付款方式:货物到厂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次月向卖方支付到货款40%;运行验收合格支付到货款5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支付。(不可偏离)
4、支付方式:买方以最长期限为6****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不可偏离)。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竞价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上传采购平台的;
2、不具备竞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竞价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竞价失败处理1、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5、****小组可以认定为竞价失败的其他情况。
甲方:****
乙方:
****
****
氯化炉备用内衬耐火材料
技术协议
20 年 月 日
总 则
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它提出了氯化炉耐火材料的设计、制造、运输、砌筑、烘炉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乙方应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协议书中阐述的全部条款,提供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应符合本技术协议提出的要求。
2、本技术协议的目的不是列出设备的全部细节,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的最优质产品。同时,乙方不能因本技术协议的疏漏或不完全而作为提供不符合工艺条件的不合格产品。
3、本技术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盖章后,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因相关规范、标准、规程、设计等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目录
1、设备工况条件:
| 氯化炉内衬耐火材料工况条件 |
||
| 主要工作介质 |
气相 |
Cl2、TiCl4、CO、HCl、FeCl2、CaCl2、CO2、MgCl2 |
| 固体 |
富钛料(TiO2)、石油焦、SiO2、CaCl2 |
|
| 设计压力 |
0.483 MPaG |
|
| 工作压力 |
0.4 MPaG |
|
| 工作温度 |
900~1300 ℃ |
|
| 设备壁温 |
≤200 ℃ |
|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氯化炉图纸条件和相关参数,针对氯化炉底部三层以上内衬材料(含托砖板、筋板等施工所需附属材料)进行设计并统计材料的种类、数量。同时在最终签订技术协议内明确所有内衬耐火材料的材质、类型及甲方需求数量。
3、托砖板和筋板在氯化炉底板5m以上和球顶与筒体连接处设置两层托砖板及筋板,所有筋板和托砖板的材质应为310S。
4、氯化炉进料口接管采用碳化硅管内衬,其余管口采用氯化炉专用材质制作。
5、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15天内向甲方发送详细氯化炉专用砖砖型图,砌筑前5天之内提供氯化炉施工、烘炉方案用于双方确认。甲乙双方最终签字确认后的内衬耐火材料、方案、图纸作为乙方后续制造、检验、安装(施工)、验收的有效依据。
6、甲方的需货技术条件及要求: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氯化炉5m以下专用工作砖 |
由乙方设计提供 |
符合专用技术指标1 |
套 |
1 |
|
| 氯化炉炉顶出口专用砖 |
由乙方设计提供 |
符合专用技术指标3 |
套 |
1 |
||
| 3 |
其余氯化炉专用砖 |
由乙方设计提供 |
符合专用技术指标2 |
套 |
1 |
除5m以下氯化炉专用工作砖和炉顶出口砖外所有砖型 |
| 4 |
氯化炉进料管(氮化硅) |
由乙方设计提供 |
氮化硅 |
件 |
4 |
φ150/φ80管口2件 |
| φ150/φ50管口2件 |
||||||
| 5 |
除进料管外其余管口 |
由乙方设计提供 |
符合专用砖指标2 |
套 |
1 |
Φ100/φ80管口3件 |
| Φ100/φ75管口1件 |
||||||
| Φ200/φ100管口1件 |
||||||
| Φ150/φ125管口1件 |
||||||
| Φ150/φ50管口5件 |
||||||
| Φ150/φ40管口1件 |
||||||
| 6 |
点火枪 |
长800mm,直径133mm带风门控制 |
/ |
把 |
3 |
1、乙方所采用的耐火砖制品必须采用机压成型。
2、耐火成型砖理论用量仅供参考,乙方应自行核算砖块数量,在正常砌筑使用下的成型砖应有余量。
3、所有定型材料外径偏差应符合GB/T 17395中规定;总长度偏差±1mm;直管的直线度:3:1000;****中心线垂直度不大于1mm。
4、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工艺工况参数,条件图,结合在氯化钛白粉行业的设计、施工经验,选择最优的材料、砖型并设计最合理的结构。
5、乙方应乙方在对内衬结构进行设计时,所有砌体应错缝砌筑。
6、乙方工作范围
(2)氯化炉炉内内衬托砖板及筋板的焊接工作。
(3)到货验收时,耐火材料的取样送检工作。
(4)负责施工及烘炉,所需水电气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供货范围,技术文件1、乙方供货范围:
(1)主要技术指标:
| 氯化炉5m以下专用工作砖技术指标1 |
|||
| 密度(110℃×24h) kg/m3 |
≥2400 |
||
| 显气孔率 |
≤9.5% |
||
| 荷重软化温度 ℃ |
≥1500 |
||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180 |
||
| 化学成分 |
|||
| 1 |
Al2O3 |
≤47% |
|
| 2 |
Al2O3+SiO2 |
≥96% |
|
| 3 |
Fe2O3 |
≤1.0% |
|
| 4 |
K2O |
≤0.2% |
|
| 5 |
CaO |
≤0.5% |
|
| 备注 |
未定指标参照国际先进指标进行 |
||
| 其余专用砖技术指标2 |
|||
| 密度(110℃×24h) kg/m3 |
≥2400 |
||
| 显气孔率 |
≤10% |
||
| 荷重软化温度 ℃ |
≥1500 |
||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140 |
||
| 化学成分 |
|||
| 1 |
Al2O3 |
≤47% |
|
| 2 |
Al2O3+SiO2 |
≥96% |
|
| 3 |
Fe2O3 |
≤1.0% |
|
| 4 |
K2O |
≤0.2% |
|
| 5 |
CaO |
≤0.5% |
|
| 备注 |
未定指标参照国际先进指标进行 |
||
| 氯化炉炉顶出口专用砖技术指标3 |
|||
| 密度(110℃×24h) kg/m3 |
≥2550 |
||
| 显气孔率 |
<22% |
||
| 荷重软化温度 ℃ |
≥1100 |
||
| 常温耐压强度 MPa |
≥120 |
||
| 化学成分 |
|||
| 1 |
SiO2 |
<12% |
|
| 2 |
SiC |
>80% |
|
| 备注 |
未定指标参照国际先进指标进行 |
||
| 氯化炉进料(氮化硅)管技术指标 |
||
| 1 |
体积密度 |
≥3.1g/cm3 |
| 2 |
弹性模量 |
300-320 Gpa |
| 3 |
硬度 |
15-17 Gpa |
| 4 |
断裂韧性 |
6-8 MPa.m1/2 |
| 5 |
Si3N4 |
≥92% |
耐火泥:按摩根-布耐克Y(Morgan Blkite Y)耐火泥供货。
(2)材料明细:
氯化炉内衬材料明细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材质 |
重量t |
备注 |
|
| 单重 |
总重 |
||||
| 1 |
氯化炉5m以下专用工作砖 |
按本协议技术指标1 |
/ |
~42 |
整套 |
| 2 |
氯化炉炉顶出口专用砖 |
按本协议技术指标3 |
/ |
整套 |
|
| 3 |
其余专用砖 |
按本协议技术指标2 |
/ |
~86 |
除5m以下专用工作砖和炉顶出口砖外,其余氯化炉专用砖,整套 |
| 4 |
火泥 |
摩根 |
/ |
配套砌炉数量 |
摩根-布耐克Y |
| 5 |
托砖板 |
310S |
/ |
整套 |
|
| 6 |
进料管(氮化硅) |
氮化硅 |
φ150/φ80管口2件 |
||
| φ150/φ50管口2件 |
|||||
| 7 |
其余管口 |
按本协议技术指标2 |
/ |
Φ100/φ80管口3件 |
|
| Φ100/φ75管口1件 |
|||||
| Φ200/φ100管口1件 |
|||||
| Φ150/φ125管口1件 |
|||||
| Φ150/φ50管口5件 |
|||||
| Φ150/φ40管口1件 |
|||||
| 8 |
点火枪 |
/ |
3把 |
||
说明:
(1).氯化炉材料数量仅供参考,乙方按设计方案提供整套材料,属施工必须的供货范围内的辅助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且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氯化炉进料(氮化硅)管按块/件数供应,火泥按重量供应。
(3).氯化炉点火枪按照把数提供。
2、技术文件
| 序号 |
文件或资料名称 |
数量 |
到甲方时间 |
备注 |
| 1 |
所有耐火材料的选型 (包括详细的砌筑图、托砖板/锚固钉位置和型式图等,图纸提供电子版DWG和PDF) |
1份 |
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日起15天内 |
|
| 2 |
内衬材料施工、烘炉方案 |
1份 |
砌筑前5天内 |
|
| 3 |
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装箱清单、材料合格证书等所有耐火材料供货、施工相关资料 |
1份 |
随货到厂 |
|
| 4 |
施工、烘炉的竣工、检验、验收报告 |
2份 |
烘炉完成后20日内 |
1、乙方应按本技术协议供货范围中的各项目如期供货,并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如不能在商务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或补齐所缺项目或质量合格证书、原产地证明材料等技术文件,否则按商务合同中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2、在72小时性能测试时间,若乙方产品自身制造质量原因造成不能达到性能要求的,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经过乙方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二次处理后,仍不能达到本技术协议要求的,乙方必须保证在30天内进行免费更换。如经乙方更换处理后仍未能达到本协议技术要求的或设备反复出现故障造成设备不能长期正常运行的,按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3、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乙方都应在本技术协议售后服务保证中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如果未及时进行处理或违反本技术协议售后服务保证中的规定应按照商务合同相关考核条款执行。
4、乙方所提供设备、物资应满足甲乙双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所签订的各项性能参数及运行要求,如在性能测试期间,由乙方设备自身的原因未能达到性能要求的,经过乙方技术及维修人员两次连续处理后,仍不能达到本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性能要求的,乙方必须保证在30天内进行免费更换;如乙方不更换或者经乙方更换处理后也未能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备性能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本技术协议售后服务保证中各项售后承诺严格执行,如有违约按合同约定赔偿甲方损失;如因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给甲方造成系统降负荷或停车等事件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承担退货的所有费用并退还甲方已付货款。
6、如乙方提供设备材料、施工服务等不符合本技术协议第一章、第二章中任何一项规定,即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保留退货、退款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具体考核标准按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五、售后服务保证1、在质保期内,设备、材料出现任何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电话或其余形式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如果甲方明确需要乙方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相关人员赶到甲方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必须参与试车,保证试车合格并对操作维护检修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免费为甲方制定合理、可操作的内衬耐火材料维护计划,每年不定期对甲方的内衬耐火材料使用情况回访至少一次。
4、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按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1、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买卖合同的主要附件,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无买卖合同则本协议无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下载
附件一:氯化炉条件图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省宜****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卖方: (以下简称“卖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买方”)
结合双方实际,就买方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卖方采购设备材料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求各方共同恪守。
第1条 产品
1.1 产品信息及单价
| 产品 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吨) |
税率 |
税额 |
不含税金额 (元) |
含税金额(元) |
| 合计 |
|||||||||
| 合计金额(含税)大写:产品较多时,请删除此表格并将1.1改为:产品信息及单价详见附件。 |
|||||||||
1.2 合同总额包括卖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含质保期内所需)、保险、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1.3 合同产品应为全新,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个月,性能满足买方使用目的及相关标准。卖方交付产品时应当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第2条 质量要求及质保期
2.1 产品质量标准或要求:按双方已签订的《 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约定执行,产品的制造、材质、指定品牌的部件、检验、试验等应符合技术协议约定。
2.2 产品及产品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以技术协议约定为准,技术协议无约定,但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国家无强制规定的,产品及产品主要部件质量保证期为 个月,自性能考核合格之日起计算。非买方原因,产品及产品主要部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运行故障的,卖方应当在接到买方通知时起 个工作日内或者在协商确定的期限内免费整改、更换,并从完成整改、更换之日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因买方的原因,自产品交付外观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18个月未能安装投运的,卖方不再承担整体质保责任(材质保证责任除外)。
第3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3.1 交货方式、地点:卖方送到 交货。
3.2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买方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货到指定地点,按照第6.1条约定外观验收合格后视为货物完成交付。
第4条 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以保护本合同标的物最适合的方式运输,运输费用、交货前的货损风险和安全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第5条 产品包装
5.1 卖方根据产品情况确定包装方式,但必须满足:
5.1.1 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
5.1.2 具备良好的防潮、防湿、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
5.1.3 有确保合同项下产品安全无误运达安装现场所必需的标识、符号、图案和文字说明;
5.2 包装材料由卖方提供,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5.3 装箱单上注明订单号和买方使用部门以及收件单位全称。
第6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6.1 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时,双方应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共同对产品和随机配件及产品资料等进行外观验收,外观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商标(品牌)、规格型号及数量、外观缺陷、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书等随机产品资料等。外观验收应当制作验收记录,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有效。卖方未指派人员或参与人员无法确认授权情况参与共同外观验收,视为卖方授权买方单独验收并认可其验收结论。
6.2 产品在外观验收时发现任何异常,卖方均应在 小时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方案确定的时间内使产品达到外观验收合格的条件,否则视为卖方交货不符,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换货、退货。
6.3 卖方交付的产品应当适应买方工况,其运行质量应当全面满足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产品性能(运行)考核验收按照技术协议约定执行;产品经性能(运行)考核验收任何一项考核指标不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均视为产品整体不合格,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等。
6.4 卖方对产品材质承担终身质量责任,产品性能(运行)考核验收合格并不当然被视为产品材质符合约定,买方任何时候有证据证明该产品的任何一项材质不符合约定的,视为产品整体不合格,卖方应当按第10.3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买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等。
第7条 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
第8条 付款及开票
8.1 ****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货款。
8.2 买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预付款);买方收到卖方产品且外观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产品性能(运行)考核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剩余 %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质保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
8.3 在买方支付货款金额至合同总额的60%后,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未按时提供的,买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9条 知识产权
9.1 本合同是否涉及卖方知识产权:
不涉及 涉及且种类为:
许可使用范围:买方使用,本合同总价包含上述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对价。
9.2 本合同是否涉及买方知识产权:
不涉及 涉及且种类为:
许可使用范围:仅限卖方为制作本合同标的物所用,卖方不得自用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为他人定作同类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交付时,卖方应退还上述知识产权的全部载体。
9.3 因本合同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致使买方停止使用产品、支付产品的授权使用费用、罚款等,卖方按第10.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卖方逾期交货的,买方有权暂停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卖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额1‰/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当卖方逾期交货超过 日,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同时按第10.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卖方交付的产品性能(运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卖方应当在买方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整改、补齐、更换等。双方应当在卖方采取补救措施后 个工作日内重新性能(运行)考核验收。重新性能(运行)考核验收仍不合格的,视为卖方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买方主张退货的,卖方应当在买方提出退货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同时按照第10.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3 卖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以旧翻新、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贴虚假铭牌、材质不符、品牌不符、型号不符、假冒伪劣等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约行为,除应当立即更换合格产品外,还应当按本合同中该产品交易总价的5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项违约金低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算,超出10万元的,按5倍计算违约金并不设上限。卖方前述严重违约行为,不受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有效期限制。卖方前述严重违约行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4 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或卖方已提供的发票未经买方同意作废或者红冲发票的,造成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以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补足该税额款或重新开具对应发票,同时还应按第10.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还应按实际损失足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以及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维权费用。
10.6 产品性能保证及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技术协议有约定的,按技术协议约定执行,技术协议未约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10.7 当一方遭遇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即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的除外。合同履行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11条 质保期的换件和备品备件
11.1 产品质保期内运行所需更换的零部件由卖方免费提供。
11.2 卖方保障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有效供应,其价格按卖方在本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如果备品备件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10%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价格。
第12条 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或者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或直接以第 种方式处理。
①****委员会仲裁解决;②****法院诉讼解决。
第13条 合同经办人及送达
13.1 双方指定合同经办人员如下:
卖方经办人: ,手机/微信: ,电子邮箱: ,邮寄送达地址: 。
买方经办人: ,手机/微信: ,电子邮箱: @ybty.com,邮寄送达地址: 。
一方向对方指定经办人员电子送达、邮寄送达与合同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即视为对合同当事人的送达。以相关文件资料、法律文书到达对方特定系统或对方签收(含驿站、快递柜、门卫等代收)之日为送**期。
13.2 前述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在一方收到对方送达地址变更的有效通知之前,上述送达地址应被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14条 其他约定事项
14.1 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因产品及服务违反上述规定、要求和约定的,卖方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
14.2 本合同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视为无效。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或订单取消、合同条款修改或增减、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等,以双方协商同意并盖章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14.3 卖方基于本合同形成的货款债权未经双方签字同意不得转让和设置担保。
14.4 卖方派员到买方现场处理本合同事宜,其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卖方或卖方委托的运输单位或人员进入买方现场后不得蓄意滋事,如有违反且扰乱买方生产经营正常秩序者,买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14.5 廉洁经营管理:双方及其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管理规定。双方及其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即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将违约方及其相关人员列入各自单位的客户失信黑名单,永久终止进行业务**;对单位及其人员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
14.6 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执 份,买方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4.7 本合同的传真件、扫描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 本合同附件:产品及价格清单技术协议配送部件清单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清单。
第15条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 卖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买方: 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相关附件
公告.pdf 立即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