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7日我局对******公司5000吨/年单乙烯基二乙二醇醚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4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6﹞14号
关于******公司5000吨/年单乙烯基二乙二醇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公司5000吨/年单乙烯基二乙二醇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拟投资10724.78万元建设5000吨/年单乙烯基二乙二醇醚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座乙炔发生间、一座装置平台、两座罐区、一座研发楼及配套公辅设备设施。
建设规模: 年产5000吨单乙烯基二乙二醇醚。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城镇建成区”浓度限值。
本项目工艺废气和储罐废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1;高22m)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密闭收集采用生物滤池除臭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m)排放;电石渣池废气经集气罩(采用软帘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采用带控制系统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15m)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NMHC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31571-2015)表5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NMHC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电石渣池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值;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中表7浓度限值。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乙炔装置废水经电石渣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池,回用于乙炔发生器,不外排;乙烯基二乙二醇醚装置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处理厂处理。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8m3/d,厂内废水进入调节池均质后经厌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
废水排放污染物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放浓度。
厂区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本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废电石渣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堆场棚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馏废液、废包装材料、废分子筛、油水混合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和废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0m2)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6.本项目设置三级防控系统:一级防控措施:罐区、生产装置围堰及其配套设施;二级防控措施:污水管线机控制阀;三级防控措施:拟建设1座事故池(有效容积:3000m3),作为事故废水的终端缓冲储存。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本项目由********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
2026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