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云安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江门至罗定高速公路石城停车区项目)的公示公告

审批
广东-云浮-云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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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3-30
名称: 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至**高速公路**停车区项目)》的公示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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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至**高速公路**停车区项目)》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30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至**高速公路**停车区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

二、公示内容

本方案涉及落实地块共2个,位于**镇先锋村,总面积为7.7844公顷。本方案拟将落实地块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非城镇建设用地的7.7844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同时把位**杨镇三合村、洞坑村、石巷村共3个地块,且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7.785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作为调出地块,按要求进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8日,共10个自然日。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6-****113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邮寄信件: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至**高速公路**停车区项目)》意见反馈”字样。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4月8日。

特此公告。


附件: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pdf



****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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