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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湾港区通用码头(****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 **港**湾港区通用码头(****泊位)工程项目 | **省**市**市**湾港区 | **** | **理工****公司 | 顺岸建设4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可同时停靠4艘7万吨级散货船,码头岸线长1062.29m,泊位设计通过能力1180万t/a。接卸货种包括煤炭、铝矾土、风电设备等件杂货。后方陆域布置带式输送机廊道、检修通道及T1、T2转运站。陆域临时护岸位于108#泊位端部,与后方陆域衔接,长度90m。工程水工建筑物包括码头及附属设施更新等,港池针对近年回淤情况进行疏浚,疏浚总量150.65万m3。 | 已按规定开展了公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