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信息
1.1采购人:****
1.2采购项目名称:****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代理原告中汽信息****公司与我司技术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含调解、庭审)及后续可能的反诉、二审、执行阶段的全部诉讼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分析、证据梳理、法律文书起草、庭审应诉、调解谈判、法律意见出具等;
2.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为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中汽信息****公司诉****技术合同纠纷一案的全流程法律支持:包括案件事实梳理、证据固定与质证、法律文书撰写(答辩状等)、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及庭审程序、就案件关键问题出具专业法律分析意见、跟进判决后执行程序等,旨在最大程度保护我司合法权益,保障案件高效推进 ;
3.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元人民币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是基于服务连续性与案件熟悉度,同时兼具服务适配性与效率优势。****为我司常年法律服务**机构,****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业务流程等情况高度熟悉,且已全程跟进本案,针对现有证据先后出具两版专项法律分析意见,对案件背景、争议焦点、证据体系等核心信息掌握充分,已形成成熟的诉讼策略与应对方案,无需额外磨合即可高效开展工作,可确保服务的连贯性、专业性与高效性,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处理质量,符合我司在紧急诉讼场景下的核心需求。二是基于时间紧迫性要求。本案已于2026年3月22日完成调解程序,即将转入开庭审理阶段,时间节点紧张,需代理律所快速响应并投入庭审准备工作。若更换其他律所,将面临重新熟悉案情、梳理证据、分析法律关系等大量重复工作,无法满足紧迫的庭审时限要求,存在延误诉讼进程、影响我司权益的风险;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5.1供应商名称: ****
5.2供应商地址: **省****岗区**路193号中实大厦10-11层
6.公示期限:2026年3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3日00时00分
在此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发送至(邮箱) xxkjqyglb@hljsjt.****.cn ,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7.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3****6688
8.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企管部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监督电话:157****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