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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县库科西鲁格乡其如克同村山洪治理建设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龙源****公司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塔什库尔干县库科西鲁格乡其如克同村,属于**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2.09hm2,**防洪堤设施1000m(含5段防洪堤共计769.3m)、泄洪渠2道(共计193.9m)、导流堤2座(共计36.8m),并配套实施河道疏浚645m。项目主要施工工序涵盖河道清淤、基础开挖(总挖方1.792万m3)、堤身填筑及混凝土护砌施工,旨在通过完善防洪排洪体系提升区域抗洪能力,并配套实施土地平整及洒水降尘等水土保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