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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校区搬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金慈街道,属于**教育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33549.82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建设1栋综合楼、2****办公室)、2栋学生宿舍及1栋附属用房,并配套门卫房、给排水、供电及环保等设施;二期规划运动场跑道及连通北侧规划道路。项目总建筑面积16635.47平方米,主要为框架结构,旨在整体搬迁建设职业高中校区以改善教学环境。